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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我院举行“依法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全程管理”培训

发布时间:2018-06-08   作者:672医院

依法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全程管理

 

6月7日下午,我院举行“依法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全程管理”培训,由院长助理谢维主持。

 

此次会议为了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要求,逐步实现医疗废物处置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NO.1 人员分工

明确分工,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检查、督促,禁止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全程交予保洁人员。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定期考核。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NO.2 如何交接与贮存

科室与回收人员的交接登记、回收人员与暂存间人员的交接登记、暂存间与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分别填写《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登记。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禁止饮食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每日消毒和清洁。

 

NO.3 废物处置

因地制宜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区域化实际的医疗废物处置长效工作机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严防医疗废物流失、随意倾倒或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NO.4 监管工作

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监督部门;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