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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发布时间:2023-11-17 作者:武汉骨科医院

我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为800元。参保人员(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同一保险年度内住院或门诊紧急抢救达到二次(含二次)以上时,起付标准减半。

我院职工医保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

医院等级 人员类别 个人自付比例 其他范围内项目自付比例 备   
我院 在 职 14% 乙类项目先自付10%,再按甲类项目自付比例支付。 使用体内置换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国产的个人付35%,进口的个人自付50%,使用医保范围外项目的费用全自费。
退 休 11.20%

 

大额医疗保险自付比例

费用段 甲类项目自付比例 其他范围内项目自付比例 备注
10-24万元 4% 乙类项目先自付10%,再按甲类项目自付比例支付。 使用体内置换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国产的个人自付35%,进口的个人自付50%,使用医保范围外项目的费用需全自费。
24万元以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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